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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維權法律知識問答(二)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1:14 來源:m.aniluna.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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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農民工外出務工,是否還需要辦理就業證卡? 2005年2月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關于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勞社部函[2005]18號),決定廢止原勞動部頒布的《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58號)、原勞動部《關于嚴禁濫發流動就業證卡的緊急通知》(勞部發[1995]59號)、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勞辦發[1996]99號)。停止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流動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3號)中關于“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和外來人員就業證是搞好流動人口管理,掌握流動就業狀況,開展流動就業管理服務的基礎手段。要堅持在勞動力輸出地發卡。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應反映外出前職業培訓情況,反映權益保障和就業服務等信息。外來人員就業證應記錄外來后培訓、就業、繳納及享受社會保險等情況。流動就業證卡應實行省內統一管理,防止重復發放”的規定。也就是說,農村勞動者外出務工,不再需要辦理就業證卡。 4、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能否向農民工收取定金、保證金、抵押金?用人單位在與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農民工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否則按我國有關規定,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農民工本人。 5、用人單位能否扣押農民工的居民身份證?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除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因此,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 6、農民工如何辦理暫住證?根據《暫住證申領辦法》的規定,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歲的外出務工人員,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應當申領暫住證。暫住證為一人一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期滿后可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農民工申領暫住證由用人單位或者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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