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民族
婚嫁
更新時間:2018-03-19 12:11:39 來源:m.aniluna.com 編輯:okzjj.com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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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婚嫁
【婚姻習俗】 舊時婚姻行“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微、請期、迎親。納采:即男家請人向女家說明締結婚姻的請求,也就是“提親”、“說媒”。納采要攜禮物。古禮用的是雁,因為“雁侯陰陽,待時乃舉,冬南夏北,貴有其所”。實際等于告訴女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應該像雁那樣逢時擇其所。后世納采的禮物多達30多種,諸如合歡、鴛鴦、九子莆(或墨)、雙石、五色絲、長命樓、蒲葦、棉絮、卷柏、嘉禾、魚、鹿等等。這些禮物都有吉祥象征的意義。合歡取合家歡樂的意思,膠漆象征夫婦如膠似漆,蒲葦喻娶婦柔順,等等。問名;即向女家問清女名及其年庚八字,以便回去占卜吉兇,即“請八字”。這種“八字”是寫在一張紅紙上,上面寫男女雙方出生年月日時,其格式如下:“男××乾造00年00月00日0時建生,女××坤造00年(x)月00日0時瑞生”。納吉:后世稱“促盟”,是婚前禮中的關鍵,是否訂婚的標志。納吉之后,則“訂婚”。婚姻的終止再不是隨便的事情,而要經過雙方的協商或外家的調解。納微:或稱“過大禮”,即送嫁妝,下彩禮、過禮。納微,也稱“完聘”。這是進入婚姻階段的重要標志。請期:男家占h擇定合婚吉日良辰,讓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即“下日子”、“送日子”、“探稻”。古禮請期用雁,后世用各色禮品,時下一些地方興“四色禮”,即煙、酒、糖、茶。請期過程中,進行婚儀的協商,主要是選擇迎娶吉日、合婚良辰,以及合適的迎親、送親之人。古時請期似乎是口頭進行,后世則口頭、書面皆有。迎親:這是婚姻的最后一道程序。
【花為媒】 “花為媒”不是劇目,不為掌故,亦非戲文,而是張家界土家民族活生生的愛情史詩。俗話說:一家養女百家求,請媒求婚在舊社會幾乎為民約鄉規。可是,今永定區沅古坪鎮一帶深山土寨里,卻流傳著以花為媒的習俗。如果某家后生看中某家姑娘,后生不必花錢請媒說合,而是從高山采一朵艷麗山花,悄悄放在姑娘閨房窗臺上。第二天,后生便來打探消息。一般說來,姑娘決不會馬上答復。后生知道這是考驗自己,于是又去放花。規矩是第二天要放三朵,第三天放五朵,依次遞增,保持單數,如七、九、十一……連放幾次姑娘會有所表示。如果后生發現花朵少了,變成遞減單數,如十一朵變成九朵,或九朵變成七朵,這是姑娘拒絕的訊號。如果配成雙數,九朵變成十朵,十一朵變成十二朵,說明姑娘答應了。姑娘接受求愛后,便向父母吐露真言,征得父母同意,親事才有希望。但不論女方中意與否,都須再履行一個儀式,即熱情接待男方“使者”——其父母、兄嫂等帶來的“禮行”(禮物一般成單數),如一瓶酒,一包糖、一塊“飄刀肉”(砍得如厚紙片似的臘肉)。女方則大酒大肉款待客人、席上只話農桑,決不談一句有關女兒親事的話。待“使者”出門,女方父母必回敬“禮行”,并用包袱扎嚴。性急“使者”一走到僻靜處,就打開包袱,如果發覺“禮行”是雙數,即表示同意了,反之則是謝絕。寨子里確也有因父母違背女兒心愿而發生婚姻悲劇的,但這類事在土家山寨里一般不多見。有時,也會碰到兩個或三個后生同時追求一個姑娘的事。聰明的姑娘會知道怎樣從中作出選擇。后生們也不會因之爭風吃醋或做出不愉快的事來。沅古坪鎮一帶土家寨子“花為媒”習俗不知源于何年何月。據土民傳說,那是因為土家先民沒有文化,不會寫情書.又不喜歡多事的媒婆,于是后生、姑娘們按照“好事成雙”的習慣,別出心裁地創造出以花代媒,千百年來傳襲未改。他們把美好的希望寄托在鮮花上,同時也象征他們的愛情如山花般純凈、香甜、美好。
【挑蔥會】 土家族舊時一種婚戀習俗。據舊志載:“二三月間,婦女結隊負背籠往山,采湖蔥竹筍,合唱山歌,答對為樂。知府路為香禁之。”“改土歸流”以前,每至春天農歷二三月間,土家姑娘小伙子均穿戴一新,前往山中“挑胡蔥”或“挖竹筍”,相遇后,先相互對歌試探,若雙方有情意,則雙雙尋一僻靜之處,野炊、幽會,俗稱“放場”,他人均不得干預。清《竹枝詞》載:“映山紅放女兒忙,嶺上挑蔥菜味香;歌唱相戀憑木葉,嬌音吹斷路人腸。”此俗于“改土歸流”后,因官府嚴禁而廢。
【以歌代媒】 土家族男女青年以歌舞或物色對象,或傾吐愛情,根據各自相愛的程度而定。如已戀的男女青年對歌時,男唱道:“小情妹,小情妹,你今年飽滿十六歲,明年你是娘家女,后年即是婆家媳。”女:“小情哥,小情哥,你把良心摸幾摸,你的鞋子是奴做,不是為你為哪個。”有時,還直率地唱道:“月到十五正團圓,甘蔗蜜糖一樣甜,稱心兄妹同枕睡,恩愛夫妻到百年。”
【還骨種】 即姑娘家的女兒還嫁舅家。“骨種”指女家之母,意為上一輩中,外祖父將女嫁給女婿,那么,婿之女兒當還嫁舅家作媳婦。舊志載:“土司舊例,凡姑娘家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日‘骨種’。無論年之大小,竟有姑家之女年長十余歲,必待舅氏之子成立婚配。”土家族地區,舅家有優先娶外甥女作媳婦的權利,即使舅家無子,也得經舅舅同意后,其外甥女方能出嫁,并且還給舅家一筆“外甥錢”。若拿不出這種錢,姑娘將不得外嫁(尤指長女)。如今,此俗已廢。苗家地區,亦有“還姑娘”習俗,與土家“還骨種”大致相似。
【姨表婚】 同胞姊妹所生子女間結為夫妻的婚姻形式。為平行從表婚的一種類型。舊社會,在境內土家族地區也曾習以為俗,現已破除。
【坐床婚】 據舊志載:“土民向來陋俗。每有兄納弟妻,弟配兄嫂及婚娶同族兄弟伯叔妻之事,名日轉房(即坐床)。總因舊隸土司,不聞教所致。今幸歸流日久,此等陋俗,自應滌除,合行判示嚴禁。嗣后,凡屬同族兄弟、伯叔、子侄妻妾,有本夫亡故者,聽其守節或聽其改嫁,其本族之人無論親疏,有無服制,俱不得娶為妻妾。…‘兄弟故,則收其妻。俗謂之:坐床,又稱‘收繼婚’。具體指兄亡弟娶,弟亡兄娶弟媳。”由于后來“流官”的嚴行禁止,此種陋俗已不存在。
【親上加親】 舊時土家族婚姻,常由父母包辦,喜開姑表親、姨表親,但一般同姓不婚。少數貧窮人家相互以女兒交換娶媳,叫“交換婚”,兄亡弟與嫂成親叫“坐床婚”,姐亡其妹與姐夫為妻叫“轉房親”,個別男到女家的叫“招贅親”。他們至今仍保留冠婚舊習。舊志云:“冠婚古為二事,后世合二為一。邑,亦如是,加冠仰親禮,土人有行之者。”土家族婚嫁禮俗較繁雜,有求婚、訂婚、拜堂、結婚、回門等程序。
【打樣】 又稱“相男”。土家族地區的一種婚戀習俗。當媒人幾番登門,說成姻緣后,走親的男女雙方經媒人傳信,趁某時趕集的機會,相互會面,瞧一瞧對方的模樣;故名“打樣”。屆時,男女雙方各自邀約一群同伴前往,穿相同的服飾,往往演變成一群“對象”。事前,媒人要介紹男女雙方的相貌特征。“打樣”時,男女同伴各自給“主角”進行參謀提示,但都不能說出,只準眉目表情來暗示,使“打樣”的場面往往顯得和諧,充滿樂趣。至今,“打樣”習俗已演變為單獨的會面,雙方可以用言語交談,進行相互試探。若雙方滿意,事情基本敲定,再托媒人深談。
【討紅庚】 俗稱“取八字”。即先將男青年誕生的年月日寫于“紅庚貼”的左邊,再由男家備辦酒肉,由媒人送至女家,請女家將女青年的生辰年月日寫于“紅庚貼”的右邊。寫紅庚,又稱寫“鸞書”,須請人書寫。書寫時,雙方均須用新羊毫筆和“龍門”牌墨條,有羊多子,其子孫都將入“龍門”,做官發財的吉祥之意,寫庚書者,書寫完畢,要祝賀男女二家。當取得女方“紅庚”后,由媒人當夜帶回,男方則請土巫梯瑪或算命先生“合八字”,即按陰陽五行之相生相克之理推算,看男女雙方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相克時,需作法事禳解。若無法禳解,這樁婚姻會被破壞。
【放話】 即指“議婚”。包括“指腹議”、“童子議”、“訂婚議儀”。隨著時代進步,相互影響,議婚年齡日漸增大,如今“胎兒婚姻”、“童子姻緣”極少,多為適齡訂婚。但有一套俗規履行,放話前女到男方“踩屋場”,作一番考察,滿意后方求訂婚。訂婚要破費,由男方備好豬肉、魚、酒和衣服、鞋襪、雨傘之類由媒人引路,率一干至戚上女方家。女方則大辦酒席,內外至親齊聚,認識接待上門女婿。女婿逐一認親,再據男女生庚日期畫八字配鸞書,完成訂婚手續。此后,每于年節必多備酒禮,送女家親戚,謂之“朝年”。將娶前數月報吉,謂之“求喜”或“報日”。如女方同意,男方必于正月內擇一吉日,先請媒人訂婚期,然后往來回訪,謂之“親家過路”。其后,女方請木匠打嫁妝,男方給木匠送酒、肉、糧及“利市錢”,新娘給男方父母親族長輩做鞋子。女方陪嫁棉絮數床,男方備相等包單。婚前數日男方要向女方納采,叫“過禮” (古時稱“奠雁禮”),抬盒上寫著“禮陳奠雁”,盒內放一份禮單。
【豬尾巴信】 土家族地區的一種婚姻習俗。男女雙方相愛后,央媒人登女家求婚。定下親事以后,男青年就須逢年過節,送禮物給女方父母、若男家希望結婚,就得在當年拜年時,準備豐盛的禮物,尤其是必備一只臘肉火腿(并且要后腿),留下一條豬尾巴,俗稱“拜朝年”。同時這只帶尾巴的豬腿包含著男家請求明年成親的信息。女方父母見了這份特殊的禮物,也不當面回答。若不同意第二年為女兒辦婚事,只需將那豬尾巴割下,用紅紙包好,放于贈送給男方的布鞋內,男方即知其意,只好來年拜朝年以求之。如果女方父母同意,則在回贈的布鞋內放一枚紅雞蛋或一個小紅包即可。
【報日】 結婚前男方請“媒人”(介紹人)帶著禮品,紅貼上寫好結婚日期到女方家,女方家長同意后,便請木匠打嫁妝。男方要給木匠送去酒、肉、糧、錢,叫做“望木匠”。此時女方請人給男方父母和親族長輩做鞋子,購買陪嫁用品。永定沅古坪地區女方只陪棉絮,男方自備包單被面。
【忙嫁】 土家族的婚姻習俗。婚期確定后,男女雙方都要作好結婚的準備。男方要準備結婚用的酒肉、禮物,送給新娘的衣服、首飾及其它物品。女方則要準備嫁奩,一般是“西蘭卡普”(土家織錦)。被蓋至少要兩床,還要備箱、柜、桌、椅等家具用品及花布被蓋2至3床。條件較好的要備全套家具和12床被蓋,這叫“單陪單嫁”,富裕人家則備雙套家具和24床被蓋,這叫“雙陪雙嫁”。女方的其他近親也會鼎力相助,或幫一條被子或幫一條床單等。至于男方所備禮物多寡,則由女方父母決定,可以托媒人轉告。男方一般得按要求準備,當然,女方也不會漫天要價。
【過禮】 結婚前一天,男方將彩禮送到女方,叫做“過禮”。這天女方的親朋好友都來祝賀,新娘請人扯去臉上汗毛,叫做“開臉”。
【戴花】 是土家人的傳統婚俗。新郎在結婚頭天晚上,要請“禮生”(男方司儀代表)在堂屋內行告祖禮,一般從天黑直到深夜才能結束。告祖禮開始前,由女方掌勺廚師做“禮菜”,這既是考驗廚師真功夫,也是用以假亂真手法刁難“禮生”的辦法。如豬舌子變豬肝,腳爪變豬尾;豆腐變蘿卜等等;禮菜畢,點燭,由禮生領唱“告祖歌”,女方司儀點菜,男方禮生贊頌,一人唱數人和。每當錯贊,就會引起一陣善意的哄笑,歌畢,新郎亦步亦趨跟在禮生后面磕頭,有的多達百次,然后由禮生請新郎向外公以下長輩行“戴花”禮。戴花時,長輩都要給新郎一段長五尺或八尺彩布一匹搭在肩上,同時講幾句祝愿話;“我給外孫來戴花,幾尺粗布肩上搭,祝愿百年同偕老,恩愛勤勞家也發!”新郎必行禮致謝。于是長輩們各據所思、各展胸機,或贊或教,或祝或戒,眾說紛云,言辭衷懇,情深意切,令聽者唏噓不已。戴花的布色澤不一,紅綠青白綢段布、紗布均可,一場戴花禮行完,新郎的肩“花”已過雙耳。
【妝郎】 迎親時新郎前往女家行“妝郎”禮。岳父岳母拿著新衣、新帽、新褲、新鞋、新襪,一面給新女婿講幾句祝愿辭,一面要女婿更裝,謂之“妝郎”。然后,由新娘外公、舅爺等親族長輩續行“妝郎”禮,妝郎時每人也都要講幾句知心話。新娘的親戚長輩如果很多,新郎這次又要收到幾十段布(綢),一起搭在肩上,叫你汗水長流。這些禮布在新娘回三朝時,要給岳父母退回一半,也有不退回的。
【陪十姊妹】 “十姊妹歌歌太悲,別娘頓足淚沾衣!寧山地近巫山峽,猶似巴娘哭竹枝。”這是清乾隆土家族詩人彭秋潭對土家族姑娘出嫁前陪十姊妹哭嫁的描寫。舊社會,土家族把是否會哭嫁作為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準。因此,姑娘進入十二、三歲年齡,就開始學哭嫁。隨著年齡增長、青春發育和靈智的成熟,胸中對生活的艱辛或對父母包辦婚姻抑郁之氣,借哭嫁之機,往往用悲哀婉轉的曲調哭訴出來。一般有女哭娘、娘哭女、嫂哭妹、姐哭妹、妹哭姐、罵媒人等。新娘多在出嫁前半日或十天就開始哭嫁。“陪十姊妹”在新娘出嫁前一天夜晚舉行。堂屋中間擺一方桌,新娘坐在正中。九個同齡女分坐兩旁。靠近新娘右肩稱“安席”,左稱“包席”。自然,對那些年輕待聘的姑娘來說,有幸選為陪妹,是學習哭嫁再好不過的機會。哭嫁時,先由“安席”開聲,由新娘接唱。接著便一個個依次哭起來。諸如:“姐姐今日出閨門,妹妹一見淚滾滾。自古常言道得好,女大當嫁男當婚。我的姐姐莫傷心,前秦后漢好多人。天上七姐配董永,哪有凡人不結婚?”聽的人在一旁評論著,誰的詞句感人動情,誰的音調悅耳。以詞新、音悅者倍受佳評。哭到半夜時,也有哭現成的老調,如“十畫”、“十剪”、“十繡”、“十打”、“十擺”、“十要”、“十想”等。該十姊妹歌最精彩的要數“罵媒人”,用歌詞揭露舊社會媒人貪饞的嘴臉。如:“韭菜開花十二臺,背時的媒人天天來。蠶豆開花綠茵茵,背時的媒人嚼舌根。豌豆開花夾對夾,背時的媒人想鞋襪。板粟開花球對球,背時的媒人想豬頭。你做媒人想飲酒,山上猴子騙得走。說活我的爹和娘,媒人死后變馬牛。”夜半過后.由“包席”道別。新娘哭訴隨著社會發展,新中國成立后土家姑娘有了婚姻自主權,戀愛結婚漸成風氣而逐漸消失;但在一些僻遠山寨,仍保留著“陪十姊妹”一類的古老遺風。
【離娘飯】 土家族姑娘出嫁前一天的晚上,其母要專門擺一桌酒飯,與女兒單獨共進這特殊的晚餐,俗稱“離娘飯”。其飯里煮有棗子、瓜子、蓮子,由娘盛上,送給女兒吃,還要敬女兒三杯酒。女兒飲酒畢,要回敬母親三杯謝恩酒。母女倆邊祝福,邊哭訴,哭“離娘歌”,其內容主要是難報爹娘養育的苦情和深恩;擔憂弟妹年幼,自己不能照顧,盡到為姐責任;陳述自己嫁往異地,無爹娘關照的痛苦之情。母親則以勸慰為主,并教誨女兒如何做人的道理。在吃“離娘飯”的過程中,充滿了母親對女兒的喜愛和女兒對母親的深情。
【上頭】 土家族地區一種婚妝習俗,也是一種婚嫁儀式。這種儀式是在出嫁前的晚上,夜深入靜時,由新娘的親嫂子和本家嬸娘主持。并不準外人看見。屆時,嫂子和本家嬸娘帶著新郎率先送來的黃楊木梳和紅頭繩悄悄走進閨房,并叫陪伴新娘的姑娘們暫時避開。然后點燃香燭紙祭神,新娘的母親把女兒的頭發解散,并用黃楊木梳象征性地在女兒頭上梳三下,然后由一位最善梳頭的嬸娘或嫂子把新娘的頭發理成婦人的發式。土家族新娘上頭的發式通常有三種:(1)粑粑髻。先將頭發梳成一條長辮,再將其一圈圈盤于腦后正中,用別簪綰住,如同一個圓粑粑,故名。亦有稱為“盤龍髻”者。(2)麻花髻。先將頭發編為四條小辮,再將其合編為兩條,再將兩條辮子上下折疊纏繞,用別簪綰緊,形似四朵麻花。(3)太極頭。將頭發在耳輪邊分成兩股,用紅頭繩扎住,再將兩股頭發在腦后正中相交盤成一個圓圈,形如太極陰陽交合,故名。上述發式的決定權在新娘的愛好。“上頭”儀式要一次成功,不允許重新梳理。意味著新娘夫婦能一世恩愛,白頭到老。在“上頭”的儀式中,新娘還需哭上頭歌。梳完頭后,嫂子或嬸娘用新郎先前送的紅絲線為新娘繡眉,使眉毛細而彎,如兩彎蛾眉新月狀,并用紅絲線將其臉上的汗毛絞盡,再用新郎家送來的煮熟紅雞蛋在臉上滾三遍。富有人家的女兒還要戴上各種金銀首飾。 “上頭”儀式是土家族姑娘的“成年禮儀”,亦是土家姑娘人生一次重大轉折儀式,因而儀式本身包含著濃厚的神秘性和祭祖意味。
【上馬酒】 土家族婚娶中男家招待女家送親人的“三酒”之一。當背新娘上轎,路上押轎,護送新娘的女家堂兄弟抵達男方后,男家須在堂中擺酒宴招待。這些充任“舅老爺”的堂兄弟坐在堂屋靠祖先神龕一方正中席中位,俗稱“坐上馬位”,陪客坐在左右邊位。桌上酒菜盤碗碟,須按禮擺成“馬蹄形”。若擺錯了位置,“舅老爺”借故不飲,或只喝頭尾兩杯,而其他的客人酒席就一律不得開辦。席間,所有客人均向“舅老爺”敬酒敬菜,敬為上賓。有的地方多不是堂兄弟,而由新娘的姨、姑、舅娘、伯叔母或嫂子充任,謂之“上親客”。婚禮期間,“上親客”受到十分的尊重,她們有感覺怠慢或屈辱將新娘在拜堂前引回娘家的權利。
【撒筷子】 土家族民間嫁娶之日,雞鳴五更之時,新娘的堂兄弟用男家送來的背親帶,將新娘“縛”于堂中。堂中擺有量米斗,斗上放著米篩,篩中放有兩把筷子,新娘跪于斗篩上,手拿兩把筷子,要哭“撒筷子歌”,并一邊哭,一邊將手中兩把筷子分撒于堂屋內和門外的庭院中,其歌詞:“前撒金,后撒銀,中央撤個曬谷坪;前面金子跟我走,后面銀子跟哥丟……”撒完筷子,堂兄弟身披紅色“背親布”將新娘背上花轎。這時,新娘的母親跟在其后邊撒五谷邊祝福道:“前撒三天,要發三千;后撤一天,要發一千;撒得快,發得快,榮華富貴萬萬代……”
【避轎煞】 土家族地區新娘上轎的儀式。天蒙蒙亮時,男方禮官先向內請求發轎。抬轎人將花轎抬到大門外正對大門處,轎門向內。轎門前點兩把火把,轎后點兩把火把(俗稱“喜把”),巫師梯瑪手提紅公雞,口咬雞冠,以血避轎煞,祭轎神,口念祝詞。祭畢,方可進轎,在進轎前,新娘用腳在轎桿上連踢三腳,然后進轎關門。抬轎欲行時,陪著哭嫁的姑娘們手攀轎桿向前后方向來回推拉三次,以示惜別。花轎出門時,女方家人用掃帚從大門口向堂屋連掃三下,以示女子出嫁沒有帶走娘家的福祿運氣。至此,方鳴鑼擊鼓,吹嗩吶放鞭炮前往。“上親客”較親近者則要坐“蓬轎”一同前往。
【找莫畢】 “莫畢”,土家語音譯,意為“貓仔”、“虎仔”,在迎親隊伍中,是迎親的總管,也是新郎的代表。黃昏時,一群陪嫁姑娘們總是滿手涂上鍋底灰,乘“莫畢”不注意,抹上一臉黑,以此戲弄和嘲笑男方的人不中用,以抬高女方的聲譽。有時,姑娘們共同圍住莫畢,使之躲閃不開。有的姑娘倒不一定非得給莫畢臉上摸黑,只要是迎親隊伍中的任何一個小伙子,都可能被抹成黑臉,被抹上黑的小伙只能躲閃或乘機用手抹下臉上黑灰往姑娘臉上抹,但不能主動攻擊。這種找莫畢的習俗包含著原始的“搶婚”遺跡,但也包含著青年男女自由相戀的婚姻意思,往往在這類活動中,青年男女暗結意中人,為日后的婚姻定下基礎。
【搶喜把】 “喜把”,即迎親的火把。新娘進轎后,抬轎和迎、送親的隊伍起程,當花轎行至村前時,送親客要喊停轎,并詢問姑娘坐得是否安逸,這叫“停轎問安”。迎親隊有兩只(有的地方是四只)喜把,此時送親姑娘趁機來搶喜把。一番真搶假藏之后,自然各得一只喜把,表示新娘、新郎父母兩家都人財兩旺。
【換花鞋】 土家人結婚,多選吉日良辰,故而迎親路上,往往會花轎相遇。按照舊俗規矩:花轎相遇,不能搶路占上風,雙方花轎都得停下來,兩位新娘下轎,互相上前問好,無論識與不識,要“認姐妹”,并且各脫下一只繡花鞋,互相換穿,表示姐妹情深,前程遠大。且兩轎暫停時,雙方的吹鼓手們格外賣力地吹奏嗩吶,鳴鑼擊鼓,鞭炮震天。凡有“換花鞋”之事發生,雙方父母都會十分高興,認為嫁娶之日選得好,雙喜臨門。除“換花鞋”之外,有的村寨迎親亦有搶占高處,以占盡風頭為榮的習俗。
【跨七星燈】 據舊志載:“轎至男家,陳酒醴、香楮、雞一,向轎前酬而祝之,日‘堵煞’。大門限下燃盞燈,燈火七星,以篩累之,轎過其上,日‘燭邪’。”當花轎停于男家門口時,土巫師梯瑪手提一只雞,殺之,以其血驅除路途中的“邪氣”,俗稱封轎。然后托一木盤,盤中放七塊豆腐,七只蠟燭分插于六塊豆腐上,上罩一米篩(亦用一碗清油,內放七根燈芯,分別點燃作“七星燈”者),擺于花轎門口,讓新娘從轎中出門時,跨過“七星燈’。然后,梯瑪巫師將“七星燈”放入新婚床下。相傳,這種“跨七星燈”習俗包含著避邪消災,遇難呈祥的含義。“七星燈”象征北斗七星,“跨七星燈”之儀式意味著新娘一生有北斗照護,一切邪魔均不得近身,而置燈于新婚床下,則表示新婚夫婦恩愛一世,白頭偕老。
【燒四眼】 新娘下花轎,跨過“七星燈”后,土巫師梯瑪手執著一束白蠟樹葉,絲茅草,夾上爆竹,放于火堆上,燃燒噼啪作響,并在新娘面前燒三次,俗稱“燒四眼”。所謂“四眼”,指懷孕婦女加胎兒合起來共有四只眼睛而言。這實際上是暗示新郎為防止新娘婚前“野合”懷孕入門,借婚娶之際,請巫師作法。當地民間以為,經此巫儀,就可將“野合”邪氣和胎氣燒掉,以保將來孩子血統純正,財產繼承不落“外人”之手。此俗今已消失。
【插茅香】 即定親祭祖。定親當日或第二日,男女雙方都要舉行祭祖儀式。謂之“插茅香”。女家請宗族中的長輩,伯叔、堂兄弟,女孩的外公外婆、舅父舅娘一道共同祭祖。大家于堂屋內的神龕上燃燭插香,奠酒燒紙,并請巫師梯瑪舉行祭祖儀式。向祖先神靈稟告;后裔某女,許配某氏,祈求應允,保佑平安清泰。男家祭祖,須請宗族長輩及親房人等及土巫師梯瑪,于堂屋神龕上燃燭燒香,且置“紅庚貼”于神龕香爐之下,祈請祖先神靈應允收納某氏之女,為家門續接香火。女家祭祖后,還需設宴款待宗族親戚,并轉交男方的謝舅禮(還骨種之禮錢)。“插茅香”祭祖儀式,實則是一種社會儀式,旨在女兒許配給人家之事,求得社會的承認。
【安床】 土家族人結婚,都要請木匠制作結婚新床。須用棗樹、桂花樹、紫樹作床架,椿樹作床枋。意取新婚夫妻春(椿)情常在,早(棗)生貴(桂)子(紫)。在婚慶合架裝鋪時,由木匠舉行該儀、祭請魯班師傳儀典,給婚床祝福降瑞,使新婚夫婦恩愛情深,夫妻生活和諧甜蜜,早生貴予,享天倫之樂。木匠祭祀儀典上,誦念“贊床詞”日:“伏羲傳了人煙事,又傳一張葫蘆床。鯉魚有塘好撒籽,夫婦同床配鴛鴦。瓜瓞綿延發千秋,床生春情子孫旺。”現農村許多地方仍存此俗。
【搶床】 當拜堂完畢后,新郎新娘會飛奔入洞房,競相搶坐新婚之床,俗稱“搶床”。相傳,誰先坐在床之中央,將來就由誰當家作主。有的新娘為了爭得家里的地位和權力,不受男方“欺負”,往往不等拜堂完畢,就掙脫攙扶人的手,飛奔搶床,昂然坐于床沿中央,新郎則只好作陪。若新郎搶先,新娘可以擠新郎,爭個平等地位。
【滾喜床】 當花轎到門口時,隨花轎而來的木匠師傅則在新房內安喜床。主人自會酬謝。若禮物不如意,木匠會說:“恭喜恭喜;步步高升”,意為再加上一些禮物。木匠滿意后會祝賀一番,喜床安置好后,要請一個夫妻雙全,家庭和睦,子女眾多,聲望較高的婦女前來鋪喜床。鋪畢,選一個公婆健在、夫妻和睦家庭的男孩(年紀三周歲以內),到喜床上滾幾次,俗稱“放引窩蛋”,意即祝福新婚夫婦和睦恩愛,早生貴子。
【講茶】 迎親時,男女兩家都請有幾個能講會說的婦女相互致詞。當送親的人到男方大門時,送親與迎親人各站一方,迎親人先致歡迎詞,送親人致謝后進堂屋參見主人,雙方以客套話恭賀。酒席間迎親人向送親人敬酒,從第一杯酒敬到第十杯酒,每敬一杯要講幾句敬酒的詞,送親人回答幾句感謝詞。一問一答都是四或五字有韻的詞句,有的是從古流傳下來的章本,有些是即興成句的套言,往往要講幾個小時。送親人辭別時,新郎送出大門,送親人向新郎封贈幾句吉利話,然后給新郎一個紅包,新郎鞠躬致謝,放鞭炮相送。沅古坪人叫做“講茶”。
【踩門檻】 花轎在新郎家門口停住后,新娘被引親娘攙扶出轎。當跨過門檻時,新娘掙脫引親娘的攙扶,用腳往男家堂屋門檻上狠踩三腳,踩得門檻“咚咚咚”直響。“門檻”在土家人習俗中是門第和權利的象征,新娘“踩門檻”之儀式,含有蔑視男權,將其置于腳底的意義,亦包含抬高女權,爭奪自由自主之權的意義。相傳若新娘不“踩門檻”,在男家就會受一輩子欺負,抬不起頭來。這種習俗當是原始母系社會向原始父系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種殘余的“母權”意識的反映。
【迎親拜堂】 結婚這天新郎和介紹人及執事者率領樂隊,抬嫁妝及抬轎子的人到女方迎親。女方執事人則在大門前“攔門”,雙方執事人一問一答,男方執事給女方執事“紅包”(禮行錢)后,樂隊三吹三打,攔門儀式完畢。新郎拜見岳父母及親族長輩。開飯前新郎給廚師、幫忙人紅包,等廚師端上丸子菜時,新郎便離席告辭回家。飯后新娘由哥哥用“背新帶”背進堂屋,拜別祖先后上轎,向轎上撤五谷和筷子。新娘到男方門前時,男方奏樂鳴炮迎接。在堂屋內與新郎同拜天地、祖先、父母,夫妻對拜,然后送入洞房。
【鬧房】 即拜堂的當晚,全村男女老幼前來新婚洞房湊個熱鬧。舊時,鬧房三夜,有“三天不分大小”之說。“鬧房”主要是與新郎、新娘逗趣,要新郎新娘裝煙倒茶,但一般無胡鬧現象。若要新娘裝煙上茶,須講“四言八句”,用打油詩的形式說出,新娘還要與閑鬧者對講,講輸者則不能獲得新娘的煙茶。俗語說:“核桃皮兒薄,金牙咬不破,會講的吃兩顆,不會講的旁邊坐。”新娘沏茶敬煙后,鬧新房的人向新娘提出一些為難的條件,如擁抱接吻、講戀愛經過等。直到夜深人靜,鬧房者已散去后,由新娘引來一個小男孩,要小孩揭開紅紙封蓋的馬桶蓋,抓出放在里面的糖果,給馬桶內撤一泡尿,意為吉祥如意、甜甜蜜蜜。
【敬茶】 婚禮的第二天,新郎新娘要早早起床,給在家里住宿的長輩們一一敬茶。新娘則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新布鞋,用茶盤盛著,給每個長輩(男家親族的長輩們)一人贈一雙為禮,凡接受敬茶和鞋禮的長輩,此時要掏出錢來作為酬茶、鞋禮金。一般一杯茶2至10元不等,一雙鞋則10至100元不等。有的地方則用甜酒水煮雞蛋以代茶。新娘新郎敬送茶、鞋時,要叫長輩的稱謂,若新娘一時陌生而記不住,新郎要及時提醒,為防止此種尷尬,往往新郎先叫,新娘接著叫,這叫“夫唱婦隨”。
【押席】 土家族婚禮為期2至3天。第二天要擺“正席”。宴請女方“上親客”(送親人員中最尊貴的客人,一般由女方的女性長輩和嫂子擔任),堂屋中擺兩張八仙桌,桌上擺著表示“月月紅”的十二碗美味佳肴和上等好酒。親戚家族間客人們坐定后,禮官先生會高叫:“請新貴人押席!”新娘此時會來到席邊,盛一大碗酒,將酒傾入自己的手,灑在席上和地上,再向神龕和東方各作揖三次,以求神靈保佑、家庭和睦、風調雨順、六畜興旺。此時,還得伸出舌頭,舔自己手心中的殘酒,一直要到伴娘認可時為止,有的伴娘調皮,始終不認可,新娘只得舔個沒完,逗得眾人大笑不止。不過,土家人認為,新娘此時舌頭伸得越長,新娘越賢惠,是善理家務、孝順公婆的好媳婦。
【放炮火】 又叫“認親”,土家族地區一種婚姻習俗。“炮火”有小大之分,一般根據男方家境和女方父母的意見而定。(1)放小炮火。由媒人帶領男青年,備辦酒、肉、粑粑、團馓等物去女方家“謝恩”。男青年到了女家,要先放鞭炮,再拜祖先、“親爺親娘”(即岳父母),并要媒人帶著向女方的伯、叔、嬸、舅……一—拜問。“放小炮火”一般不要未婚夫住下,當天去,當天回。(2)放大炮火。男方父母、男青年與媒人選擇吉日,備上酒肉、衣料、耙粑、錢等禮物,到了女家,先放鞭炮,再祭先祖,男青年給岳父岳母行磕頭大禮,然后去女方的伯叔等親族家逐一燃放鞭炮、送禮、磕頭。當天,女方要辦酒席,須請本家的親戚家族,俗謂“認親酒”或“訂親酒”。岳父母則叫自己的女兒給男方父母磕頭、敬菜,謂之“見面禮”,男方父母亦須以錢回贈未來兒媳。且女方必留“親家”和“未來女婿”住宿。次日早晨,未來兒媳還得給未來公婆端洗臉水,公婆亦須回贈禮物。放大炮火回來,女家要贈男家一些鞋子、花帶子、繡花手巾及錢等物,但男方裝酒的壇子則被留下,到男女結婚后,生子滿月時,由娘家“望月”時送回。一般在放大炮火后,男方要請女方父母來作“過門客”,俗稱“走親家”,女方父母帶禮前來,男方須回禮。
【回門】 第三天新郎新娘回娘家拜謝父母,叫做“回三朝”;如女家離男家較遠,一個月后回娘家,叫做“回滿月門”。
【送擔】 女兒出嫁的第二年春節,女婿先給岳父母和其親族長輩拜年,岳父母和親族長輩帶著糧食、肉、糖、現金到女婿家看望。這是岳父母和親族長輩給初成家的女兒女婿在經濟上給予一次扶助。
【白族婚姻】 白族青年男女亦以歌舞傳情,鐘情者互贈禮品,女贈男繡花荷包一個,男贈女珍貴首飾等物,作為相愛的信物。舊時白族婚姻,亦以封建包辦為主。白族還有一戒律,同姓不婚,如有違背,必受族規懲罰。白族婚姻禮俗程序繁雜,要經歷媒人求婚、畫八字、填庚書、求喜、報日、接媒、下書、朝拜。出嫁前男方要送禮豬,女方要備嫁妝,要哭姐妹,哭爺娘,哭百家。結親時,男方派人接親,女方屋里燒滿堂大火,丟筷子,殺雞隔邪;派人押轎,到男方后舉行拜堂、鬧新房、拜茶、洗和氣臉、吃團圓飯等儀式。三天后,行回門禮,一般要當日往返,有“新婚十天不空房”習俗。若距岳父家太遠,當天不能回來,就延至10天后再回門。桑植白族與漢族、土家族通婚,寡婦一般不改嫁,但也有招郎上門的,稱作上門“撫子”、“養老撫幼”。還有無子過繼。姑表優婚。招郎配女、哥亡兄嫂弟續“坐床”等舊習。新中國成立后,隨著社會制度變革,白族婚姻逐趨進步。
【光活】 白語音譯,即“扎花掛彩”。白族舉行婚禮時,新郎要扎紅花、掛紅彩。新郎在出門迎親前,要接受家中長者扎單花,掛單彩,到了女家,再接受新娘家中長者扎花掛彩,成為雙花雙彩,表示一生的大喜。
【彩棚】 即婚禮中的臨時性屋棚。白族結婚時,要搭一座彩棚。其呈長方形,三面立柱,四周以竹篾作墻,上掛松柏樹枝,正對堂屋處設一屏風,內設一供桌,上供喜神牌位。其上以白布和藍布聯綴棚頂,呈“N”形。棚內置高腳八仙桌四張,各附設高凳四條,用以接待貴賓和送親的客人。
【鬧棚】 主要是指白族人娛神和娛人的活動。接新娘的頭天晚上,男方邀請親友來棚中喝茶吃糖果瓜子,并由吹鼓手吹奏,請人唱板凳戲或地方戲劇,以圖娛樂和娛喜神。
【掐新娘】 白族地區民間婚嫁習俗。當新娘迎到新郎家大門前時,男方村寨的婦女們便蜂擁而上,往新娘身邊擠,她們為了讓新娘能記住自已,就從四面八方伸出手來,在新娘身上掐。相傳誰掐了新娘一把,誰就有了福氣,有的還認為,有病的人掐了一把,沾了喜氣,其病就會痊愈。有的婦女為了逗趣,甚至用力地掐,而新娘又不能叫喊出聲。為了避免這樣情況,送親隊伍緊緊地跟隨著新娘,里里外外圍成幾層嚴加保護,使別人掐不到新娘。這種“掐新娘”習俗主要緣于“分福分喜”的思想觀念,而護新娘則主要在于不讓別人分走福氣和喜氣,使娘家婆家福氣更旺。
【苗族婚姻】 苗族青年男女,是通過“趕邊邊場”,或相約于稀疏樹林,或選擇在綠茵草地,用對歌形式來擇偶的,首先是互通姓名,同姓者切忌對歌(同姓不戀),異姓者則同臺對歌。歌有試探、挑逗、詢問、贊美、動心、初戀、迷戀、盟誓、分離、相送、相思歌,也有抗婚、毀情、勸情、苦情歌等。如“試探”有,男:“路旁水井清悠悠,有人喝來無人修,郎想修口涼水井,曉得長流不長流。”按 其習俗,男的唱后,姑娘必答,否則,就 是不禮貌。女:“路旁水井清悠悠,有人 喝來有人修,郎若修口涼水井,深情厚意 萬古留。”男:“上山砍柴要用刀,下河挑 水不用瓢,好姐不要郎開口,只要閃眼動 眉毛”;“初唱山歌難啟唇,郎把情由說姐 聽,只愛姐家園中桂,求姐早開花園門。” 女的如動了心,亦以山歌回答。女:“雪 見太陽慢慢融,鐵進火爐慢慢紅,為姐遇 到俏皮漢,不得不已要依從”;“初進衙門 怕見官,初識才郎開口難,心里好像擂戰 鼓,臉上好像火燒山”;“本想給你摘一 顆,哎呀,怕你得味過橋偷。”男:“阿妹 送郎到橋頭,橋頭一樹好石榴,如今石榴 成熟了,妹哎,郎不來偷怕人偷。”苗族 男女青年經多次約會,對唱情歌,互贈禮 物等確定戀愛關系,而后自由結婚。舊 時,苗族不與外族人結婚,有“鋼不沾 鐵,苗不沾客”之說,隨著新婚姻法的實 施,這一戒律已廢除。婚姻禮俗日漸繁 雜,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求親,女方讓家長 同意后,擇吉日請庚,履行“取八字”程 式手續,在一紙上寫上男女雙方出生的年 月日時的干支,謂之“八字”。結婚需擇 日,以求吉利。婚日,各備酒席招待親 朋,男方在新娘來的頭天晚上,有的還舉 行“告祖”禮,謂之禮莫隆于嫁娶,命必 稟大高曾。否則,冒犯先祖,難逃非禮之 譏。所以,預告先靈,伏愿明神默佑,俾 立家室,永偕伉儷,尚冀瑞啟石鱗,丕振 家聲,新娘坐轎到男方,即行合巹禮(也 叫“拜堂”)。次日天明,新娘拜見丈夫之 父母,謂之廟見,三日,亦行回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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