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民族
喪葬
更新時間:2018-03-19 12:11:39 來源:m.aniluna.com 編輯:okzjj.com 已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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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喪葬
【燒落氣錢】 指老人去世后,立即燒紙錢以送亡者,因此紙錢燒于老人咽氣不久,故名之。土家族老人去世之前,其親生兒女都要守候一旁,長子要把老人的頭置于自己懷中,直到老人咽氣,俗謂“接氣”。老人去世后,要用白布2米將死者抬起(四人各拾一只布角),輕輕置放于堂屋的大門板上,門板則置于房中,再把死者床上的稻草拖至十字路口燒掉。同時燒三斤六兩紙錢,三斤燒在一起,六兩燒在一旁(相傳三斤紙為亡者的用費,六兩為無常的差費)。在抬死者之前,還須將死者床上的蚊帳門打開,相傳這樣升天時不會在陰間錯路,而誤入“枉死城”中受罪。苗家老人去世之前,其親生子女在其咽氣之時,要大聲呼喚老人。老人咽氣后,要放三響火銃,俗叫“啟程炮”,既是對死者到陰間去表示告靈,又是向寨鄰報喪。并立即在鍋內燒三斤六兩紙錢,并將其紙灰用布袋盛裝,扎于死者腰間,相傳這樣,亡者去陰間才有錢花。
【燒豬頭香】 土家族“吊喪”習俗。安葬前天,親族戚友要前來祭奠,一般要送豬頭一只,紙錢三斤六兩,挽聯一副,亦有送谷米、苞谷、豬羊、祭幛等物者。舊時死者的女兒夫婿均要送豬一頭或羊一只,還要送上祭文等。凡前來吊唁者,都要在死者靈前跪拜三下。死者之長子須陪客人一同跪拜,且還須向吊唁者還禮。若吊唁者為女性,一般伏于棺材之頭部(靠神龕一端)痛哭,死者親屬女性亦須陪哭,經長輩勸方止。
【下榻】 人斷氣時由兒子跪著燒落氣錢紙,女兒用白布醮水洗死者的心窩和手足心,叫做“抹五心”。給死者穿上壽衣壽鞋,移尸在席子上,臉蓋白紙,身蓋紅壽被。左手拿桃枝,右手握飯團,雙足用繩子系住。腳邊點一盞清油燈。褲帶用棉紗搓成,有多少歲就用多少根。
【浴尸】 即給死者洗澡。舊志載:“既浣尸含殮。”“俗初喪,舉家繞白布于首,浼道士取河水浴尸。”“浴尸(清水于河)大殮。”土家族老人喪葬,由死者親人到水井取一罐井水,燒熱,用溫水一盆,在死者胸前和背后,用濕帕子分別抹三下,以示洗澡。苗族老人喪葬,喪家要派不同姓氏的鄰人到牲口飲用的水井取一罐水,并用少量菖蒲、烏泡葉、桃樹葉一同放入罐中燒煮,且三腳架要倒放,燒火要倒向。水燒熱后,用溫水“抹身”。
【含口】 即老人去世后,要在老人口中放一些物件,故名。各地區含口的物件略有不同。土家族老人去世時,家人以碎金塊或銀子作為“含口”,亦有以玉作為含口的。“含口”的習俗源于靈魂觀念,并相信亡人之靈要遠行,“含口”則作為其富貴之象征。
【雞鳴枕】 土家族地區喪葬習俗中的死者之枕頭。其枕為三角形,用紅布縫制,內裝燈草,相傳燈草是空心的,老人死后睡燈草上,其子孫后代不會出聾啞殘疾人,并在枕頭的表面繪一只白色的大公雞,故名“雞鳴枕”。“雞鳴枕”上寄托著土家族人民“靈魂不死,雞鳴復活”的古老觀念。
【人殮】 死人入殮時,在棺材底墊一層篩過的火灰,用茶杯在灰上印圓圈,死者有多少歲就印多少圈。再用皮紙或錢紙按死者歲數折成人字形鋪在灰上,墊上被單,放入尸體,用死者舊衣將尸體塞緊,蓋上壽被,揭下蓋面紙,讓親屬瞻仰遺容,然后閉殮。富有的人家出訃告,扎靈堂,大門前貼上“當大事”三個大字。請道士做道場,三、五、七天不等。
【堂祭】 親友悼念,舉行“堂祭”。女婿至親送豬羊祭,一般人送三牲祭。孝女守在靈柩旁,見來祭人便痛哭舉哀;孝男在靈堂旁向來祭的人下跪致謝。孝男孝女都穿白布孝衣,至親晚輩女婿女兒、孫子外孫也都穿孝衣。一般人戴孝帕。富豪者死了,請讀書人在夜晚舉行“家祭禮”,請知縣點主。土家族的貧窮人家,請歌師在夜晚唱孝歌,“伴靈”到天明。
【繞棺】 又名“打繞棺”、“穿花”。由巫師主持,也有由年長者主持的。常常是巫師一人在前引導開路,其后孝子及親屬三至七人跟隨其后圍繞棺木旋轉跳唱,故名之。孝子身穿孝服,頭包孝帕,其余人等聽便, “繞棺”以跳為主,以唱為輔,伴之以鼓、鑼、鈸等打擊樂器,場面十分熱烈。跳者動作要突出“繞”,且以膝部松弛,含胸下沉,出胯,顫動等為其特點。就其舞姿內涵而言,多表現古代軍戰、原始漁獵生活內容和農事生產活動的內容等。其唱詞多為亡人生平、神話傳說、歷史故事等。“繞棺”儀式常由緩起,愈來愈急,所跳躍的路線為“S”形,且旋轉亦愈來愈快,到高潮之處,真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是古代“繞尸而歌”之俗的遺傳。
【跳流落】 又稱“跳牌”,土家族葬俗。老人壽終,洗澡更衣,抬到堂屋柳床,即請“流落”(相當于漢族道士)為亡人取水、開路。“流落”身穿法衣,手拿祖師刀,負雞籠酒壇,掛包袱雨傘。傳說送包袱雨傘給亡人替陰間三王爺出差。若亡人是女性,外加織布的扣一把,意為去替三王爺織布,為戰士縫戰袍。哭孝人要頭頂一匹白布,稱“舞龍”,傳說三王爺是龍的后裔,取水意即龍歸大海。祭奠牲禮依貧富而定,富者殺牛一頭,殺豬一頭,牛敬三王爺,豬祭亡人;貧者殺豬一頭,羊一頭;再貧者殺羊、雞各一只。開祭,要先交牲,即抬豬、羊或牽牛繞棺。“流落”則念詞作法,請天王降臨,安壇設位;再宰殺。第三個晚上由“流落”“跳牌”,分跳“雙牌”和跳“單牌”兩種,“雙牌”四人、“單牌”二人。“跳牌”時,“流落”身著法衣、肩扛祖師刀,擊鼓,安白馬土地。開跳時,裝扮成將兵的人,手拿竹彈弓聽從“流落”指揮。踏著鼓點繞棺環跳,作沖鋒陷陣廝殺之狀。跳“流落”后的第二天抬喪出門,沿路要丟“買路錢”,還要有人用“子孫棍”敲打棺材,敲著鑼鼓送上山,到了墓地,由“流落”在墓井內用小米畫上卦,灑雄黃酒,才放棺入井,堆土壘石,插上“活樂傘”、“子孫棒”,然后燃放鞭炮結束安葬儀式。
【唱喪歌】 “喪歌”又叫“孝歌”。土家族死人后其親人請唱喪歌的歌師夜晚在靈柩前歌伴靈柩,歌師不要工資,有唱一夜的,也有唱兩三夜的。喪歌分“歌頭”、“歌身”、“送駱駝”三部分。夜晚孝男在靈柩前擺一張方桌,桌上擺酒、菜、茶、煙,歌師圍桌而坐,邊飲酒邊歌。開始一人用低沉悲凄的聲調起歌頭,主要唱亡者從病到死的經過,歌身是唱亡者一生的事跡。然后唱《二十四孝》、《教子》、《十月懷胎》以及《散花》,也可即興而作,還可唱歷史掌故。天快亮時,唱“送駱駝”。
【報喪】 當老人亡故后,孝子要派人去親友家“報喪”。苗族報喪習俗是要在屋外報,不能進屋報,等主人知道是前來報訃,并同意進屋后.報喪者方可進屋,其報訃的話一般是:“(稱謂:舅舅或伯伯,)你們的某某找龍(或回官)去了。”聽者自然就明白了。土家族報喪形式與苗族相似,只是報訃之話略不相同:“(稱謂:舅舅或伯伯,)你們的某某老了。”聽者自明。舊時,土家人還要跪在親人屋前報喪。
【吊喪】 即親族戚友來喪服之家吊唁。據古代州、縣志載:“吊唁畢至,各分白布一段,日‘散孝’。”“次日,親故致奠賻,姻妞陳牲牢酒醴,用祭文吊祭之。”“里鄰無論親疏,或負米一囊,或包谷一袋,皆來賻。子婿則必各具牛只、紙扎旗傘一套,用鼓樂助奠于靈前,名日‘上祭’。”一般前來吊唁者,為村寨鄰居及各親友,或以糧食,或牽牛、羊、豬等牲品,前來資助。且土家、苗族等來吊唁者,其禮物在堂屋前就已交托孝家,自己則一跨進堂屋即哭拜于靈前,而孝家之女、媳們聞聲,亦紛紛前來一同拜哭。
【哭喪】 即老人去世,孝子全家及親戚朋友為之痛哭。老人去世,除了向親友報喪,燒落氣錢等俗外,民間還有“哭喪”之俗。其族間主要是孝女兒們、媳婦們、侄兒媳們、侄孫媳們等哭喪,其親戚主要是出嫁的女兒,侄女們哭喪。哭訴的內容大都是訴說死者對自己的恩德教誨及死者一生的言行功德,盛贊死者以及對死者離去的深情痛惜和難舍之情。整個喪期不時地有哭喪之聲,尤以夜晚最盛。土家族人認為哭得越兇,表示哭者越知禮,越得到村人的贊揚,且其孝子家亦復興旺發達。
【棺罩·旗傘】 “棺罩”,即罩于棺材上的一種裝飾,此為土家族地區盛行之葬俗。先量好棺材之長寬尺寸,再請人用竹子扎成棺材帽的竹架,其上綴以五色紙花若干,其棺材罩正中或立一“風”鳥之形,或立一龍虎之狀,或立其他圖案。五彩繽紛,光彩奪目。出殯時一并抬上山,壘砌墳墓后,將棺罩蓋于墳上。“旗傘”,苗族喪葬之器具,據舊志載:“惟初喪時用五色紙張扎旗傘,剪白紙作標錢懸掛于死者棺首。…‘則必各具牛只,紙扎旗傘一套。”此處的紙旗實為棺材的一種裝飾物,但卻包含著祝福死者在另一世界里扛旗征戰,以為先鋒之意。紙傘即為“引魂傘”,可引亡魂回歸祖先地,不致迷路。
【哭喪棒·掃屋】 土家族地區的一種喪葬習俗。“哭喪棒”,即孝棒,又稱子孫棒,簡稱“子杠”。系用一根竹子制成,其長約1.6米,每間隔約16厘米處,用紙錢或白紙剪成的特殊形狀包上一層,直至頂端。若為葬母,須用一根桐木制成,意為父節在外,母節在內。每個孝子手中均要拿一根哭喪棒,一路護送靈柩至墓地。相傳“哭喪棒”主要用于抬喪時打鬼用。若棺材沉重時,孝子用“哭喪棒”在棺材上猛擊,以驅惡鬼,棺材就會輕一些。“掃屋”,棺材一抬出屋,屋內需仔細打掃一番,掃時要把房子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清掃干凈,其垃圾堆于庭院角燒掉,意為“掃晦氣”、“掃邪氣”。相傳這樣可使家人平安大吉。
【發喪】 即棺材出殯前的喪葬儀式。發喪一般在黎明時舉行,道士或巫師先念一遍經文,手搖動引魂幡。念畢,將引魂幡交與孝子,隨手抓起一根法棍(俗稱打喪棍)朝棺材頭部小板凳上的瓦片擊去,打得瓦片四散飛濺,隨著這聲響,十幾位青壯后生以雙手扣住棺材,使勁將棺材抬至屋外的兩條長凳上,同時鞭炮齊鳴,送棺材出門。此時管事人一面分派人扎草鞋,一面分派人破篾捆棺材,系抬喪杠,孝子孝媳及其親屬則鋪一草把,跪其上,在棺材四周放聲痛哭。待準備就緒,孝子執幡并懷抱一只“引魂雞”和靈牌行前,哭喊:“父親(或母親),跟我來吧。”眾人(一般為16人)用肩扛著棺材隨之而行,孝子前面是吹鼓手組成的樂隊,棺材其后是送葬的人們,一路向新挖的墓地進發。
【抬喪】 即扛棺材上山。土家族人抬喪,無論墓地多遠,其棺材不能停留,因為抬喪的隊伍多至三四十人,可中途換人,輪流休息。抬喪時,遇山路難行之處,棺材兩頭各系一條長長的粗繩,由大人小孩組成上百人的拖喪隊,將其棺材拖上去,抬喪者只需以肩負棺材隨行即可。凡棺材所過之處,無論稻田莊稼,均可直線前行.踏壞莊稼,均無需賠償。苗族抬喪則別有特色,抬喪者經常向孝子或孝婿索要酒食,且經常停留于中途,如不應允,則置棺材于路上,眾人散去,為求亡者安慰,孝子孝婿常先備酒食若干,當需要酒食時,便供抬喪人吃飽,以免誤了下棺埋葬的良辰。苗家這種風俗,主要是認為老人去世是喜事,不必過于悲傷,故而添點插曲,使氣氛活躍一些。
【放飛煞】 土家族喪葬習俗中一種特殊的巫儀。一般是在抬喪人員個個都感到棺材沉重,難以前行時,便認為有惡鬼作祟,需要行此巫儀,請梯瑪巫師或有很高法力的道士主持,其儀:巫師取雄雞一只,在死者堂屋中作法事,先取清水一碗,巫師殺雞,滴血于碗中,并燒香化紙,對水念咒,咒畢,喊一聲“畜牲,快走!”相傳“放飛煞”后,其棺材特別輕,十數人如肩上無物、腳下如飛。同時,抬喪隊伍不能轉彎,需直線前進,遇坎越坎、遇澗跨澗,尤其是不宜對面遇上行人,否則,行人會得重病,在行此巫儀時,死者家中不宜有人,否則,也會為“飛煞”煞氣所傷。
【送葬】 送葬當日清早,死者附近的青壯年男子自愿來到為之出柩上山。時辰一到,靈柩起動、鑼鼓齊鳴,鞭炮震天,全家舉哀,親朋戚友,隨后送葬。一人在前,沿途丟“買路錢”,孝子長抱著靈牌引幡,走在棺前,碰到艱難險徑,孝男女下跪迎靈,哀求大家謹慎,哭聲悲切,深得抬柩人憐惜,于是合心齊力,渡過難關。“抬喪不認路”,凡靈柩路過之處,有莊稼可以踐踏而過,遇障礙物可拆除而行,主人不能干涉,因有“凡亡人踏過的地方,損失之物,來年可以補回”一說。這樣,直達葬地。送葬人可自回,但要揭去頭上孝巾,不能回頭張望。
【安葬】 安葬墳地,先由陰陽先生按死者生年死日及其子孫八字,擇其山向,一般多在山脈的起落處,后有大山,前望山尖,層層相連,越遠越好。墓井早已派人挖好,靈柩一到,就在井內燒錢紙和芝麻稈“熱井”;后由陰陽先生在井內畫八卦太極圖、灑朱砂,以接地氣;下葬時,鑼鼓鞭炮齊鳴,落棺于井,孝長子跪在棺上先蓋三鋤土,眾人接手搶埋,棺墓四周邊灑雄黃邊掩土,以防蟲蟻。堆墳頭時,將地契埋于底部。白族還用一陶罐裝五谷茶葉和五條活泥鰍隨葬。墳為橢圓形。堆墳畢,陰陽先生“安山”撒“陰祿米”,孝子們跪墳前施接,并以錢酬謝。安葬結束,在回家路上,孝子邊走邊喊死者回家。
【土葬】 即將死者遺體埋入土中的葬法,約始于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中期的智人階段。土葬多有不同質地的棺槨和殉葬品。最早的土葬多在人類居住的洞穴內外地表擱置死者,然后壘以土石,或掘一淺坑埋葬,后發展演變為多種形式。土葬時多挖一深1米~1.3米的長方形土坑,將死者置于棺木內(棺木多為杉木制成).置棺于土坑內,其上覆蓋以泥土,四周砌以石塊,謂之“墳墓”,墓前立一石碑,碑上有碑頭,呈船形。碑上刻有死者姓名及其子孫的姓名。此種習俗實為漢文化傳播的結果。
【哈哈臺】 土家族地區喪葬儀式習俗中停放死者的處所。“改土歸流”以前,土家族老人逝世后喪葬儀式由巫師梯瑪主持。老人逝世后,在本家堂屋中神龕頂上,揭開幾塊瓦開個天窗,謂之“天門”,意為亡靈升天之門,并在天窗口置一輛紡車,堂屋正中央搭一座約3米高的臺子,謂之“哈哈臺”。堂屋外面的坪壩中,豎一根大竹桅子,再用一匹數十米長的白布,一頭系在天窗口的紡車上,一頭遮過神龕,鋪過“哈哈臺”,扯出堂屋門外,系在大竹桅子上端。然后,將死者洗好澡,穿好衣,用雙腿盤坐或平臥形式放在“哈哈臺”上,臉上蓋張黃紙。梯瑪巫師祭喪時,將紡車慢慢倒紡三轉,以示亡靈乘著飛車,沿著白麻布鋪成的“靈魂之路”徐徐升天。此時,鑼鼓齊鳴,炮火連天,牛角嗚嗚,極為悲壯。此俗“改土歸流”后,因官府嚴禁,只用于土老司喪祭儀式,平民百姓多依漢俗。
【挖三鋤】 棺材放入墓坑中后(棺材中的死者頭靠內壁或靠山,腳朝外),治喪人用白酒噴于棺材蓋上及四周,并撒放雄黃、朱砂.以防蟲子打擾死者,孝子左腳曲跪于亡者頭部方向的棺材蓋上,右腳立于地,雙手握鋤,挖土,并將泥土覆蓋于棺蓋上,每挖一鋤,要呼喊一聲亡者,挖至第三鋤時,鋤頭不能提起。這時眾抬喪及送葬人合力用黃土掩埋棺木。有的地方土家族則將孝子手中的引魂幡和哭喪棒插于墳頭,并放上棺罩,其上以一把舊雨傘撐開,一并插于墳頭。還有些地方土家族則在墓前插上神龕下的七把桃木弓箭。苗族亦有此“挖三鋤”之習俗。挖畢后,道士站在棺材上部,撒富貴米,孝子則跪于墳前用衣襟兜接。葬畢,道士執引魂幡回家,凡踩了新墳土者均須先到喪家,喪家在門口擺上稀飯,拌幾枝桃樹枝,讓參與送葬并壘墳者,吹上三口,俗稱“摘荔枝”,方可進屋。
【合棺】 一般是將死去的父母二人的棺材合葬于一個墓穴中,即挖開原來墓之一側,再置棺于旁,合而為一座墳墓。
【修包墳】 又名“打新居”,即在墳墓四周用青石條砌好,并用石灰和糯米粉塞縫,嚴如一座石頭城堡,其墳之正面立有共碑。共碑有“三鑲”、“七鑲”、“九鑲”之別。“九鑲碑”最為壯觀,共有三塊碑石,三座碑頭,三副碑柱,碑頭如船形,兩頭翹昂,氣勢有騰飛之狀。碑柱上刻有對聯,中間碑石上刻有亡者姓名及其子孫族屬的姓名,上有橫匾,刻有“洞天福地”、“不夜之城”等字樣,左右二塊石碑上刻有墓志銘文及其各種吉祥花紋圖案,非富有人家不能為此。
【立碑】 即在老人墳前豎一組石碑,一般為“三鑲碑”分碑頭、碑柱及碑座,其形制如“九鑲碑”,然無祭文及墓志銘刻。立碑亦須要選擇吉日。立碑之前,先請石匠將碑制好,然后孝子帶上香、燭、紙、酒、肉、飯食等祭品,請十幾名親友或鄰居前往。將碑立畢后,要燒香燃燭,化紙,獻祭品以祭之。無論是“合棺”、“打新居”或立碑,均為后代子孫對亡故的親人的一種孝心的表現。
【拾骨葬】 又叫“二次葬”;指死者遺體或停于棺木中,或埋于土中,待其腐朽后,再拾其遺骨,盛于小棺木葬之。新中國成立前,有的土家族地區老人去世,用一匹白布裹尸或只穿舊單衣(或舊棉衣),有的用一匹白布作“天橋”,死者成坐式或仰臥式,停尸三日則上山,不用擇吉日,不打鼓踏歌,不隆重祭祖。上山時,裝死者于白木棺中(不上漆的棺材),埋于土中,謂之“新寄”。“新寄”墳以三年為限,滿三年后,再擇日子進行“實葬”。“實葬”時,要請土巫師梯瑪行法事,親戚眷屬飲宴舞戲,場面十分隆重壯觀。“實葬”時,將“新寄墳”挖開,打開白木棺,把死者的遺骸撿于長方形的精致的楠木匣子內,楠木匣要漆得紅鮮透亮,然后將楠木匣置放于新油漆的一頭大一頭小的船形棺木中,擇風水寶地以葬之。老死者非“壽終正寢”,則還需遷葬多次,相傳,“殤亡”者經多次遷葬后,就會忘魂迷路,不會在后人家中作祟了。桑植縣土家族人則將死人之棺木停于山中,待三年后再擇日進行拾骨重葬。
【擠問】 白族語音譯,意即唱白祭文。白族喪俗,家有老人去世,出殯的頭天晚上,都要唱白祭文。舊時,村寨中有專門從事創作和吟唱白祭文的人。舉行葬禮前幾天,要由治喪者以請柬和禮物請人創作和吟唱曲白祭文。其內容包括死者之生平、業績、家史、家庭成員的關系等。對死者及其家庭的任何事情,創作者都可任意作出自己的評價。按舊時習俗,對祭文的內容,死者家屬不得干預,唱時不得阻止。事后不得報復。唱時有獨特的唱腔,并有小嗩吶伴奏。因此,死者及其家屬如果勤勞正派、家庭和睦、樂于助人者,就會從中得到褒獎,反之,如死者死前受家庭虐待,就會遭到當眾挖苦、諷刺,如屬為富不仁,創作者也會當眾揭露,毫不留情。
【開路】 將死者收殮入棺后,喪家請道士或和尚誦經文以超度亡魂。謂之“開路”。有關縣志記載:“民家命道士誦經,以引魂幡導引亡魂歸蒿里,日‘開路’。”一般請道士3至5人,先制作“引魂幡”一面,幡寬30厘米,中間一塊寬20厘米,兩旁各有一塊寬約10厘米,幡上畫有道教的符篆,用一小竹(長約33厘米)穿起,用白線懸于竹竿之端,道士一邊誦經超度亡靈,一邊手執引魂幡在棺材頭部招搖,并擊罄鳴鐃,引孝子一道繞棺而行,孝子手持清香一炷,不時地隨著道士給靈柩磕頭作揖。道土念完超度經文后,念讀“路引”并揮舞招魂幡,最后燒“路引”,以示已引亡魂歸“篙里”。
【者發向】 白族語音譯,意即“殺方相’。“方相”,為白族巫教觀念中一位為亡靈開路的神靈。“殺方相”,即催促方相去為死者之靈開路的儀式,是白族喪葬習俗,喪葬當天,人們用紙扎一高約10米的紙人,名為“方相”,立于大門之外。出殯時,由扮演文生的人上前向“方相”叩拜,拜畢,武官則騎馬,手持大刀繞“方相”三轉,然后用力揮刀,將“方相”砍倒,隨即迅速逃走。意為“方相”已為死者之靈開通道路,隨著“方相”的倒地,鳴槍發炮,眾人開始出殯。
【路菲】 主要指對非正常死亡者的一種喪葬之俗。舊時,白族人認為,自殺者或其他非正常死亡者的靈魂,不能進入天堂,亦不能進入地獄,更難投胎,再生于人間,他們死后只能作為野鬼,游蕩于田野山谷或村頭巷陌。由于這類亡靈缺乏衣祿,就往往偷偷投胎于村中婦女腹中,待騙得衣祿后再死去。因此,村中婦女遇上幾胎都無成活者,就認為嬰兒是“偷生鬼”投胎。如再遇嬰兒死亡,就將其尸葬于鄉間大道的正中,上壓石板。意思是讓千萬人踏,使之永世不得超生。此俗同于土家族地區的“天亡葬”。
【解結】 是一種為死者解冤或對死者進行勸釋的儀式。喪家在死者死亡后半月內,請3至5個道士或僧尼到棺材前誦經唱戲,并舉行“解結”儀式。先由喪家用黃線穿過錢幣,打成若干個不易解開的死結。道士或僧尼一邊誦經,一邊解結。其意義有二:一是替死者解開其生前和他人所結下的冤仇;二是死者陰魂不散,不愿意離開人世,故特地念經勸釋。其經文內容有勸慰世人,宣揚生死有因,表彰好人,勸人為善,以及勿作奸惡等,解出的錢幣歸念經者所有。解結時,除親人參加外,還有許多聽眾,并在死者臨終的房內、廚房和靈前,分別燒上香燭,供素蔬酒飯祭奠。
【舞龍取水】 土家族地區的喪葬習俗。老人去世后,家人在門外豎一竹竿,擺上一匹白布,俗稱“繞孝”,意在向村鄰報喪,繼而領請巫師梯瑪作“取水”法事,即到河邊或井邊祭龍神,祈龍神吸水給死者洗浴。孝子打著“引路旗”(旗僅為一張白紙條,貼于小竹竿上),一人挑雞籠酒壇、包袱雨傘(若死者為女性,還要帶一把織布的器械),一人擊鼓,一直敲至水邊。巫師則肩扛環刀跟隨于后。死者之女性親屬,用一匹白布披于每人之頭頂,隨巫師前行,俗稱“舞龍”。土家族亦視龍為圖騰,老人去世,是回到龍祖那里去,即“老龍歸山”。“舞龍取水”之俗,即送亡靈歸山之隱意。
【送火把】 又叫“送節把”或“送煙包”。土家族地區老人亡故埋葬后連續三個晚上,要在新墳上燒火,俗稱“送火”。其火除了要用柴草聚一堆燒之外,還要編一條長長的大草把,親人要用稻草按死者年齡札成火把若干節,直放于墳頭,點燃燒之,謂之“燒草龍”。若燃完,意為死者一切滿意。舊時苗家人則于墳前點燈三夜,謂之“送燈”。兩者用意均為給亡靈送去燈火以照明,以消除新亡者的黑暗和寂寞。
【送亮】 即送燈。土家族地區老人亡故后,于當年臘月三十日,孝子帶祭品與香紙蠟燭前往墳前祭之,祭時要點煙把燒香紙。回家時,還要呼喚亡者與自己一同回家過年團聚。舊時土家族地區,孝子三個月不剃頭,戴孝帕三年為孝服期,舊俗今已廢。
【夭亡葬】 主要指未滿12歲的小孩及尚未成年者的天亡。夭亡者一般不用棺材,而是用幾塊木板臨時釘成的木匣子裝殮。一般無停柩于堂屋的習慣,當天天亡,當天埋葬,不做任何葬儀。當太陽落山時,請二、三人抬木匣到偏僻處葬之。埋葬時,其父母要扎個艾蒿煙把,點燃跟隨木匣之后送也。葬后,將煙把置于其墳墓之旁,且一連點三個晚上,每晚均送煙把于墳前,以示惋惜。土家族人若一連二三個嬰兒均未滿月天亡,便認為這是惡鬼投胎,故意戲弄人,便會懲治惡鬼,不讓他再來作祟。埋葬時,在大路上挖個坑,將其尸葬于坑中,上面用木板蓋好,讓眾人踐踏,意即永世不得轉世投胎。
【化生子】 民間對12歲以下死亡兒童的蔑稱。其為“報前世仇,討前世債,哄爹娘”者,當天死,當天埋。有的無子,屢生屢折,即使痛斷肝腸,也要用鍋底黑灰涂尸面作標志,匍埋,以使其不再作祟。
【祭祖墳】 土家族人認為祖先墳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許多家族的祖墳都修建得非常講究,有高大的墓碑。一年中較隆重的祭奠活動有四次:一是春節送亮,先后有6至15個晚上;二是清明掃墓,在墳上掛清明吊,整墳培土;三是冬至節;四是死者生日。祭掃時,在墳前擺供品,燒香紙,放鞭炮,裔孫行三拜九叩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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